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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9节 结婚(1)


  夏华在这个时空里是孑然一身的,但他并不孤单,因为他人缘很好,几乎跟谁都合得来,比如最高九人团,夏华的八个义兄在性格上可以说是迥然各异,洪秀全好大喜功、志大才疏、华而不实、不求上进;杨秀清精明强干、好学不倦、颇有谋略,同时又野心勃勃、权欲熏心、刚愎自用;冯云山才华过人、踏实勤奋、坚忍不拔,美中不足的是略有点自作聪明;萧朝贵刚毅勇猛、顽强果决,但心胸肚量不甚宽广,“大事不糊涂,小事不豁达”;韦昌辉精练机变、知文懂武,但有些阴鸷深沉、工于心计;石达开文武双全、有勇有谋,同时又略显锋芒毕露、过于自信;秦日纲任劳任怨、吃苦耐劳、忠心不二,却又头脑简单、机变不足;胡以晃能文能武、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待人和气,但过于谨小慎微、重视自保、缺乏担当;如此八个义兄,除了萧朝贵因为夏华“抢走了”洪宣娇而心怀怨怼外,其余七人都对夏华“十分满意”,毕竟夏华的优点太多了:忠心耿耿、兢兢业业、足智多谋、勤奋踏实、急人所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洁身自好、一心为公、清心寡欲、淡泊名利、光明磊落、一身正气、虚怀若谷、雍容大度、待人热情、博学多才…对上级从来不搞什么敷衍了事或只知道阿谀奉承却没本事做实事,而是处处为上级(主要就是洪秀全、杨秀清、冯云山)排忧解难,进退有度、踏实办事;对同僚从来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落井下石、挑拨离间,对部下以及治下百姓更是关爱有加、恩多威少、仁厚无比,打仗时都是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夏华打仗次数少得可怜,就是一开始的思旺圩之战和山人村之战),有权力后也没有像洪秀全、杨秀清等人那样骄奢淫逸、乱搞女人,生活朴素勤俭,从来不铺张浪费,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正人君子”——除了不会用毛笔写繁体字。之所以能够成为“如此完美的人”,倒不是说明夏华多么会做人,他只是“拥有天然性的优势”,加上后世的超前思想和文明精神,使得他懂得在这个时空里如何妥善地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把话说回来,夏华真的是完美无瑕吗?当然不,光是银子,他就结结实实地贪污了好几十万两。正如《鹿鼎记》里的韦小宝,银子大捞特捞,美女大泡特泡,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一只脚踩几条船,但几乎人人都喜欢韦小宝,夏华也是一样。


  上级领导喜欢夏华,平级同僚喜欢夏华,下级的官员、士卒、家丁、老百姓也喜欢夏华,可以说,几乎人人喜欢夏华。眼下,夏华结婚了,自然有不计其数的人为他高兴、为他祝福。


  夏华的明王府本来是九大王府(包括天王府)最寒酸破旧的一个,因为他搬进来后只是进行了一番打扫,却从没进行装潢和修葺,也不像东王府那样天天宾客云集,但在这个晚上,明王府却是全城最热闹的地方。夏华即将结婚,他的住宅还那么穷酸,几个义兄都看不下去,派来大批仆役佣人帮忙把明王府装饰一新,整个王府立刻变得喜气洋洋,到处贴满了红双喜,屋檐下大红灯笼高高挂,全府灯火辉煌、富丽堂皇,鲜花、珠帘、地毯、剪纸、果品、糖果、糕点、首饰、铜盘、银器、龙凤床铺被单、龙凤碗筷、喜帖、彩灯…自然不必多说,客厅里,礼物堆成了一座座小山,屋内屋外前前后后摆下了一百多桌宴席,现场宾客如梭、人流如织,人人身穿新衣,处处谈笑风生,洋溢着浓浓的喜庆气氛。洪宣娇的父母双亲都已不在,女方长辈便由洪秀全担任,天王府同样热闹非凡,灯笼火烛把天王府映照得亮如白昼,锣鼓笙箫,直上天际,正厅、花厅、天井、廊庑…也是大摆宴席,众多天国高层在欢声笑语中鱼贯而入,门外乐队立刻鼓乐大作、鞭炮齐鸣。在密集如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一百多名英姿飒爽、身穿红色喜庆新衣、佩着明晃晃刀剑的女圣兵(都是洪宣娇卫队连的卫兵)簇拥着一乘大红花轿从后庭转出,抬出天王府,一路前往明王府。人群立刻欢声起哄,捧着喜糖的女圣兵们在哄笑声中热情洋溢地分发糖果。从天王府到明王府,沿途水泄不通,无数争相着看热闹的民众让花轿几乎寸步难行,新娘四哥杨秀清不得不从城外调来一个步兵团维持秩序,才使得花轿勉强顺利上路。一路鼓乐喧嚣、一路鲜花飞舞、一路鞭炮烟花、一路欢声笑语,吵翻了整个桂林城,折腾了一个多时辰,花轿终于被抬到了明王府,明王府跟天王府一样人山人海。


  “新娘下轿!”早有司仪在明王府大门处高声唱礼。


  一身大红嫁衣、凤冠霞帔的洪宣娇小心翼翼地迈出步子,走下了轿子,顿时,欢声大起,早就在这里等着一睹新娘风采的大批民众和男方迎亲团成员一起发出热烈的欢呼和大笑声,让洪宣娇听得满脸发烧,她估计自己的脸颊此时就跟自己蒙的红盖头一样红彤彤,要是没有这个红盖头遮着,她估计自己要羞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对此,洪宣娇自己也感到无法理解: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上战场杀敌都是毫无惧色,为什么在结婚这件事上却跟别家女子一样会感到心慌意乱、面红耳赤、羞羞答答、忸怩不安、恨不得捂着脸呢?哎,看来,再怎么厉害、再怎么要强的女人,在嫁人这件事上都是一样了,都会“原形毕露”,恢复女儿家的羞涩态。


  “天妹结婚喽!看新娘子喽!”洪宣娇听到围观的孩子们在一边拍手叫嚷一边争抢喜糖,人群高声谈笑着议论纷纷:


  “新娘子漂不漂亮啊?我从来没见过呀!”


  “这还用说!新娘子可是洪天王的妹妹,天阿爷和天阿妈唯一的细妹!本来就是天女嘛!”


  “你们看新娘子的样子,嫁人了却还在腰间佩着宝剑,就跟那三国时孙尚香一样,嘻嘻!”


  “新娘子是孙尚香,明王不就是刘备啦?”


  “当然啦!明王就跟刘皇叔一样宽厚仁义、体恤百姓嘛!”


  “胡说!刘玄德娶孙尚香时都已经五十多岁了,那是老牛吃嫩草!咱们明王才二十几岁,跟天妹一般年纪,两人那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这些话听得洪宣娇心头忍不住一阵阵甜蜜喜悦。


  “新郎迎接新娘!”司仪大声唱礼。


  洪宣娇感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透着红绸盖头,她隐约地看到那个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人缓步走出来,早有男女圣兵二人捧着一幅大红喜绸,把两端分别向新郎新娘递过去,新郎便用那喜绸牵新郎,缓步进入府内,在一路起哄声、笑声、欢闹声、鼓掌声中走进大厅,大厅中堂上挂着天阿爷和天阿妈的画像,画像前点着明晃晃的大红蜡烛。新郎新娘并肩站着,先拜了天阿爷和天阿妈(拜上帝会教徒结婚时不会“一拜天地”,而是改为“一拜天阿爷和天阿妈”),然后,作为男方家长的冯云山(夏华没有家人长辈,只好让冯云山充当)和作为女方家长的洪秀全被请到大厅,在爽朗的笑声中接受了新人的三拜,最后,新郎和新娘交拜,从而正式地结为了夫妻。


  “好!”洪秀全满面红光地鼓掌,众人纷纷跟着叫好鼓掌。


  掌声中,已经结为夫妻的两个新人被众人请到正厅中间一席,同坐一席的自然是洪秀全、冯云山、杨秀清等“自家人”。洪宣娇仍然蒙着红盖头,她此时的羞涩感已经逐渐地消退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涌上来的喜悦和幸福,晕晕的就像喝了醇醇的糯米酒,她悄悄地看了看坐在自己身边的丈夫,看不清他的脸,自然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她又看看别人,却发现“五哥”萧朝贵不在酒席上,顿时,她心里怦然咯噔一下,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滋味:愧疚?恼怒?埋怨?后悔?自责?好像都不是,又好像都有一点,混合在一起。洪宣娇知道,萧朝贵心里一直装着自己,为了得到自己的心,萧朝贵百般地讨好自己,甚至有些低三下四,好多次甚至晚上给自己端洗脚水,一个堂堂男子汉干出这种事,显然,他是真心诚意。顿时,潮水般的幽思一下子漫上了洪宣娇的脑海,她记得:早在金田村之前,二哥洪秀全便多次地找自己,拐弯抹角地试探问自己“萧朝贵怎么样”,自己又不是小孩子,自然听得出二哥的意思,扪心而问,自己觉得萧朝贵不怎么样,虽然萧朝贵也有不少优点,勇猛、刚强、豪爽、勤恳、踏实…但自己就是对他产生不了男女之间的情愫,说到底,萧朝贵是个大老粗,年龄比自己大足足七八岁,长得也有些粗犷,皮肤黝黑,满手老茧,既不知书,也不达理,自己可以真心地把萧朝贵当成兄长,但始终难以把他当成情郎,说到底,萧朝贵这样的男子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那么,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子呢?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虽然每天都能碰到形形色色的男子,却没一个让自己有心动的感觉,直到后来在金田村遇到这个家伙。


  想到这个刚刚已经成为自己丈夫的家伙,洪宣娇心里涌起一股蜜橘般的甜意,她清楚地记得,一年多前在金田村,自己连续好几天没有见到二哥、三哥等人了,就连原本在养病的四哥也突然间不知所踪了,正当自己大惑不解时,二哥、三哥、四哥等人都又出现了,原来他们去了山人村,个个都是喜形于色,二哥更是激动不已,满嘴不停地说着“太好了!阿爷阿哥把他派来,大事必成”之类的话,自己愈发纳闷,问三哥,三哥露出了一个神秘兮兮的微笑,告诉自己“阿爷阿哥派来了圣灵使徒”,问清楚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当时觉得这个什么“圣灵使徒”十有八九又是一个坑蒙拐骗之徒,毕竟这事又不是一次两次了,满腹好奇让自己连夜就去了山人村,想亲眼看看那个什么“圣灵使徒”,亲眼见到后,自己哑然失笑,什么“圣灵使徒”?分明就是一个百无一用的病鬼,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自己懒得跟一个病鬼计较,想着他很快就会露馅,继而被二哥、三哥、四哥他们轰走,也就没兴趣再搭理了。没想到,二哥几人好像着了迷,隔三差五就跑去山人村,二哥特别关心这个“圣灵使徒”的病情,把会内好几个懂医术的教徒兄弟派去给他看病,甚至命人前去附近县城、州府找名医,这让自己再度被勾起了好奇心。两个多月后,二哥兴高采烈地说道“太好了,他终于康复了”,自己跟着二哥赶过去想再看看这家伙,却被二哥派去给他洗衣服,当时真是气得不行。就是给他洗衣服时,看到了他本人,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天气很好,这家伙一脸萎靡不振、无精打采地出门散步,自己第一次正视看到了他,却看到他个子很高,头发跟二哥、三哥、四哥、所有男子都不同,既没有剃光前额也没有在后脑留辫子,这种发型让前所未见的自己一下子感到惊奇,自己当时就觉得,男子就应该留这样的头发才会好看,剃光前额留辫子实在难看,于是忍不住上前摸了摸他头发,没想到他一个大男人居然立刻面红耳赤,都不敢抬眼看自己,偷偷地看自己时就像做贼似的连忙低下头,脸红得都快滴出红水了,自己当时忍不住想要笑,觉得这家伙还真的有意思,并且举手投足间似乎跟所有人都很不同,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接下来,二哥、三哥、四哥、七哥等人几乎天天跟他住在一起,谈天说地、谈古论今,整天谈得热闹非凡,二哥等人都对他赞不绝口,二哥每次跟他谈完都会不停说“不愧是圣灵使徒,果然大智大慧”,三哥每次跟他谈完都会陷入若有所思中,嘴里说“如此见解真是鞭辟入里、犀利深刻至极呀”,四哥每次跟他谈完都会眼睛发光,嘴里说“有道理,有道理,有道理啊”,七哥每次跟他谈完都会露出感慨万千的神色,嘴里说“真是耳目一新啊”…这不得不让自己对他愈发好奇,甚至连洪天姣、洪天姵都没兴趣跟自己一起玩了,整天嘴里说“要找夏阿叔听他讲天国的故事”,自己忍不住过去听了听,竟然也听得入迷了,只听他说了很多天国的故事,还有许许多多的“童话”,什么《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美人鱼》、《白雪公主》、《小红帽》、《丑小鸭》、《三只小猪》…让人听得如痴如醉,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多奇妙无比的故事,看来,那个遥远的西方世界也非常精彩呀!自己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再也不觉得这家伙是一个“混吃混喝的死骗子”了,不过,自己当时更想知道他会不会什么天国的武功,于是就跑去找他比划,没想到他根本不会,还被自己吓得脸色发白,当时样子真是有趣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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