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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节 天降奇遇(3)


  “谢天谢地我在后世是学历史的,对太平天国这段历史还算熟悉。”夏华心头庆幸不已,他在后世的身份是一个历史系的大三学生,眼下穿越到清末也算“专业对口”。夏华竭力地在脑海中进行着搜索,确实,根据史料记载,洪秀全在1850年夏下达了拜上帝会成员变卖田地家产、焚毁房屋住宅并且前往金田村集合的命令,同时展开一系列准备工作,在接下来几个月内,成为“太平军”的拜上帝会教徒与清军、地方武装打了几场规模不大的仗,逐步控制住金田村一带,在次年也就是1851年的1月11日,洪秀全三十八岁(虚岁),太平军一边为洪秀全祝寿,举行“万寿大典”,一边正式誓师起义,后世的历史学家把这一天定为太平军起义日期,实际上,太平军在1850年秋冬时就已经与清军以及地方武装展开交战了。


  “赵三叔、赵二叔、唐阿伯、诸位,很抱歉,我其实对你们隐瞒了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打定主意后的夏华稳了稳心神,一脸郑重其事地语出惊人,“本来,我不应该把这么重大的事情告诉你们,但是,我看你们都是善良淳朴之人,并且在临行前,天阿爷对我说我会碰到一队天军圣兵保护我平安地见到洪先生,看来就是你们了。”(“天阿爷”就是太平天国的“天父”,也就是“皇上帝”、“上帝”,所谓“天父”是书面称呼,太平天国军民口语都称“天父”叫“天阿爷”或“阿爷”,另有“圣母”、“天阿妈”、“阿妈”和“天兄”、“天阿哥”、“阿哥”。)


  “什么?”夏华这番话让赵三叔等人都大吃一惊,众人又是惶然又是震惊地瞪大了眼睛,都感到难以置信,说话也都不利索了,“你…你见过…天…阿爷?那你是…”


  “不错!”夏华一脸庄严肃穆,活脱脱的就像一个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的神棍,实际上,他在扯这么大的谎时心里在一阵阵发虚,“实不相瞒,我其实是天阿爷派到人间相助洪先生建立天国、成就大业的…呃…‘圣灵使徒’(夏华编造了这个不伦不类、犹如后世网络游戏里类似于龙傲天的俗套名字的名号。基督教的教义坚持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既然圣父即天父高坐天国不可能下凡,洪秀全又自称天父次子即二圣子,夏华只能冒充圣灵了,但他也不敢冒充正主,因此特地加上“使徒”,反正耶稣基督有十二个使徒)。”他站起身,煞有其事地指着身上穿的T恤衫、牛仔裤以及脚上的帆布鞋,“你们看我的衣服、裤子还有鞋子,跟你们一样吗?你们是不是从来没见过?不错!这都是我下凡时天阿爷赠送给我的‘天国天衣’,还有这个,”他扬起手里的香烟和打火机,“这两样东西分别叫做‘香烟’和‘打火机’,赵三叔、唐阿伯,你们是抽烟的,其实呢,天阿爷和天国众神也抽烟,他们抽的是这种香烟,跟你们抽的旱烟有点像,但又有着很大的不同,天阿爷点香烟就用这个叫‘打火机’的东西。”夏华说着,按下打火机,顿时,打火机上冒出一个小火球,让赵三叔等人看得愈发惶恐不已,一个个露出不可思议、顶礼膜拜的表情。夏华继续装模作样地道:“我下凡时,天阿爷赐给我一盒香烟和一个打火机,让我转送给洪先生,呃…说来真是惭愧,因为天阿爷的香烟真是太好抽了,所以我偷偷地抽掉了好几根。好了,本来呢,我是不能轻易暴露我的真实身份的,毕竟我现在已经下凡化人,变成了跟你们一样的肉体凡胎,万一被坏人害了,洪先生的天国大业还如何完成?但是,正如我刚才说的,我看你们都是善良淳朴之人,所以就对你们不再隐瞒了。”夏华嘴里的鬼话越说越顺溜,他没有拿出手机,那东西可是比香烟、打火机更加震撼人心、更能装神弄鬼的“神器天物”,一来哄骗赵三叔这些人靠香烟打火机已经足够了,杀鸡不需要用牛刀,二来手机快要没电了,不能频繁地开机使用,必须在关键时候拿出来“一亮定乾坤”。


  “哎呀!你竟然是天阿爷派来相助洪先生的…嗯…圣灵使徒?”果然,夏华的这番鬼话使得赵三叔等人无不诚惶诚恐,个个急忙跪倒在地。可以想象,如果夏华在后世对人说这番鬼话,他要么会被送去精神病院要么会被扭去派出所,但在此时,他的这番鬼话却让赵三叔等人深信不疑,原因不言自明,清朝时中国人的愚昧程度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此时的中国除了极少数“已经睁眼看世界”的有志之士,绝大多数民众的思想开化程度还处于极度原始的状态,一个个浑浑噩噩、愚昧至极,更何况是偏远地区的山野乡下,别说是在清朝了,就算到了科学文明高度发达的后世,中国的偏远地区照样存在封建迷信,否则,洪秀全这么一个落魄文人怎么靠着一套破绽百出的鬼话煽动起百千万人为了所谓的太平天国而把半个中国淹没进尸山血海。清朝人究竟有多么愚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被称为“中国近代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的林则徐无疑是清末时最有头脑和眼光的中国人了,但他却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坚信“英国士兵因为个子高大、脚蹬紧绷的军靴,所以膝盖无法弯曲,跌倒后无法爬起”,当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清国一败涂地而结束时,林则徐居然坚信“洋人嗜好吃牛羊肉,若无从大清国进口的茶叶、大黄等物作消食辅助,将会消化不良、肠胃梗结、无法排便而死”,秉着这样的信念,他亲自给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写了一封信,警告对方必须跟大清国停战议和,否者大清国将不再出口茶叶、大黄等物给英国,从而让成千上万的英国人因为拉不出屎而死。


  林则徐的思想都这个水平,更别提赵三叔等人这种清末时期偏远地区的“乡野村夫”了。退一万步说,此时是1850年,整整50年后也就是1899年,中国爆发了义和团运动,那场运动充满了极度的愚昧、无知、迷信。五十年后都那么极度愚昧,更别提五十年前的现在了。


  “别、别、别,赵三叔、赵二叔、唐阿伯,还有大家,快起来,都快起来。”夏华虽然已经装腔作势地伪装成了“天阿爷派到凡间的‘圣灵使徒’”,但深受后世“人人平等”思想熏陶的他在心理上肯定是受不了一群人对自己下跪的,况且赵三叔、赵二叔、唐阿伯的年龄都可以做他父亲了,看到赵三叔等人要下跪,他连忙上前扶住赵三叔等人。


  赵三叔等人此时看夏华的眼神完全就是最虔诚的宗教信徒亲眼看到心中崇奉神明降临人间时的那种炽热、极度的激动、极度的欣喜若狂以及毕恭毕敬:“夏…哎呀,是…圣灵使徒,我等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赵三叔犹如看天人般看着夏华:“难怪小夏先生长得如此高大魁梧,原来是天阿爷派下凡的圣灵使徒啊!天国神人跟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果然大不一样啊!”


  夏华也不客气:“也没什么,你们只需要护送我平安无事地见到洪先生就可以了。还有,你们别叫我什么‘圣灵使徒’了,为了防止走漏风声,暂时叫我小夏吧。”他自个都觉得“圣灵使徒”这个新名字又拗口又不习惯,虽然这个怪名字是他自己发明的,但别人真的叫他时还是让他感觉怪怪的。


  “不敢、不敢,我们就叫您夏先生吧!”赵三叔等人连连道。吴大妹喜笑颜开地凑上前,满脸的讨好神色:“圣灵使徒啊,我们护送你见到洪先生后,洪先生肯定会重重奖赏我们吧?会不会封我家男人和我家大宝当大官?”


  夏华无可奈何地道:“应该会吧。”心头放松下来后,他立刻感到困意上涌,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哈欠,“天还没亮,我先睡一会儿。”


  赵三叔看了看天空夜色:“大概还有两个时辰才会天亮,大家抓紧时间休息,养足精神,天亮后护送圣…小夏先生去金田村见洪先生。这个…”他激动得有些不知所措,“大仔、三仔、六仔,你们赶紧去找更多的树枝柴火来,把火烧得旺点,唐家黄家张家的仔们,你们轮流睡,好好保护夏先生,嫂子、唐家阿姊、黄家阿妹,你们快把被子拿来呀,夏先生身上的‘天衣’好像有些单薄…”他一边招呼几个妇女给夏华收拾睡觉的铺盖一边看着夏华身上的“天衣”,小心翼翼地问道,“夏先生啊,天阿爷怎么不给您一套厚点的‘天衣’呢?这天气多阴冷啊!”


  “这个…嗯,因为天国四季如春、温暖舒适,所以天衣都是这么单薄的。”夏华一骨碌倒在赵三叔等人七手八脚地给他弄好的铺盖上,尽管脑子里仍然思绪如麻,但潮水般涌上的困意还是让他很快就睡着了。


  一觉睡醒,夏华睁眼看到的是团团簇拥着他、满脸憨笑地看着他的赵三叔等人,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地叹口气:“不是梦啊,还真的是事实。要是梦该多好,睁眼就回到现实了,唉!”虽然在心里黯然神伤,但他脸上没有流露出来:“赵三叔、赵二叔、唐阿伯,还有你们大家,都已经醒了?”说这话时,夏华发现自己身上盖满了被褥衣服,应该是他睡着后赵三叔等人防止他受凉挨冻而加上去的,虽然这些被褥衣服都破破旧旧甚至还有馊臭味,但确实让夏华这一觉睡得很暖和。


  赵大笑着说道:“夏先生,我们都没怎么睡,一直在保护着您。您可是天阿爷派来相助洪先生的圣灵使徒,万万不能有什么三长两短,要是您受到一点伤害,我们哪里担当得起啊!”


  夏华听得心里有些感动和感慨,这时,赵三叔恭恭敬敬地给他送上早饭,不但有烤番薯,还有一只香气四散的烤鸡和一锅鸡肉,那是赵三叔等人在夏华还没睡醒时杀了两只鸡,一只烤了一只煮了,烤的鸡是赵三叔家的,煮的鸡是赵二叔家的。夏华注意到,两只鸡都是完整无缺的,显然,赵三叔等人不打算吃,打算都“献给”夏华,至于他们自己,则都在吃番薯。夏华虽然又饿又馋,但他肯定做不出心安理得地独吞肉食的厚脸皮没道德事,他招呼道:“来来来,大家一起吃吧,给我一个鸡腿就行了。”


  赵三叔等人连连推却,夏华也连连推却,最后,拗不过夏华坚持的赵三叔等人在感动和尊敬中分食两只鸡。看到夏华只要一个烤鸡腿,吴大妹立刻扑向那锅鸡肉将其抱在怀里:“都让开!这是我家的鸡!是给夏先生吃的,既然夏先生不吃,那就我家吃,你们想吃鸡肉就去吃那只烤鸡!”


  “我说嫂子,你怎么这个样子?”赵三叔不满地道,“你忘了洪先生的教导了?洪先生说了,世间万物都是天阿爷赐予的,都是天阿爷的,大家是兄弟姐妹,东西就是人人有份的。”


  吴大妹瞪着眼:“这不是还没到金田村吗?”她一边说一边把那锅鸡肉端到赵大宝面前,同时摆出挡住别人抢夺的架势,“来,宝仔,快点吃。”


  夏华无奈地摇摇头,他随即发现,赵三叔把那只烤鸡用柴刀切成了很多块,分发给众人,但唯独没有分给赵萍,赵萍也没有任何怨言,蹲在一边默默地吃着番薯。“赵三叔,你怎么不分给你女儿一点呢?”夏华问道。


  “哎,她是女娃子嘛,吃啥吃?”赵三叔显得若无其事。


  夏华心里感慨,他知道,赵三叔这样的人固然有着农民式的各种优点,但也不可避免地有着农民式的缺点,比如此时表现出来的重男轻女。赵三叔当然不是坏人,他性格淳朴善良,同时却天经地义地认为女子就比男子低一等。


  “赵三叔啊,你怎么能这样呢?天阿爷教导我们,天下人人都是兄弟姐妹,都是平等的,男娃子也好,女娃子也好,都是天阿爷和天阿妈的孩子,哪能厚此薄彼呢?”夏华一边说着一边左右张望,然后拿起一个碗走到吴大妹的那锅鸡肉前,夹起一个鸡腿放在碗里递给赵萍,温和地道,“来,吃鸡腿吧。”


  “夏先生,您怎么能把我家的鸡腿给这个丫头呢?”吴大妹嚷嚷地抗议道。


  夏华瞪了吴大妹一眼:“你不是说这锅鸡肉都是给我的吗?我拿一根鸡腿怎么了?就当是我吃了不行么?”


  看到夏华有些生气,吴大妹顿时不敢吭声了。


  看到夏华这么做,赵三叔等人都很惊讶,赵萍同样惊讶不已,她抬起头,仰面看着夏华。


  在接下来短短三十秒内,夏华心里电光火石般翻腾起几十个念头:“不会吧?真的假的?老子莫名其妙地穿越到这个九死一生的鬼世道里,还以为死定了呢,没想到…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么,老子其实就是作者塑造的主角?头顶主角光环,浑身上下散发王八之气…不对,是王霸之气,老子接下来莫非要跟那些烂俗小说里的主角是一个套路,不但福大命大,并且还会一路开挂,最终走上人生巅峰?比如眼前这帮人,一个个头脑简单、思想愚昧,都已经被我糊弄得死心塌地了,难道他们就是作者安排给我的第一批‘小弟’?至于这个赵家小妹…我的天!老子一直没注意看她的脸,没想到她长得可真是…嗯,该用什么成语或优美文雅的词句进行形容呢?那些文豪、作家、诗人在描写美女时是怎么写的?日!老子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后世网上的那个段子是怎么说的?儿子问爸爸‘我为什么要读书’,爸爸说道‘我这么跟你说吧,读书和不读书的区别就像同时品尝一杯茶,读过书的人会说,此茶口感饱满纯正,入口绵软,圆润如诗,随之而来是回味甘甜,观其茶汤,橙黄透亮,幽香如兰,真是茶中极品,没有读过书的人只会说,唉呀妈呀,这茶真他妈的好喝’。老子好歹也是大学生,怎么也跟没读过书一样——这个赵萍长得真他妈的好看!虽然因为长期干农活和营养不良而显得不够白并且有点瘦,但五官绝对就是美女胚子啊!放在后世绝对是奶茶妹妹或天仙妹妹级别的,不是成名后的,是成名前的,成名后的那两位都已经清纯不再了,一样的天生丽质,一样的眉目如画,一样的出淤泥而不染…长得好看其实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种感觉,楚楚动人、亭亭玉立,眉宇间一抹淡淡的忧伤,双瞳中一丝浅浅的忧郁,就像邻家妹妹,不,应该是初恋女孩的感觉,难道这个赵萍就是作者安排给老子的第一个后宫女主…这也太快了吧!怎么这么快就给老子安排女人了?老子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呢!不、不、不,我的思想怎么能这么猥琐肮脏呢?来到这个时代不到一天就忘了后世一夫一妻精神?刚刚还说什么男女平等,现在就想着三妻四妾了,娶赵萍一个就够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镇定!老子这副德行怎么像初次见到阿珂的韦小宝?夏华,要注意身份,你可是堂堂的圣灵使徒…”


  花了三十秒才意识到自己失态的夏华连忙把眼神从赵萍脸上“拔”回来,同时装模作样外加欲盖弥彰地干咳两声:“大家快点吃吧,吃完早点赶路。”一边说一边犹如做贼被发现般心头发虚地快步走到一边闷头啃烤鸡腿。


  吃完烤鸡腿和两个番薯,夏华感到口干舌燥,就在他想问有没有水时,一碗水已经犹如心灵感应般被递送到他手边,是那个吴富根,看来他在夏华吃东西时就专门捧着水碗在旁边等候着了。夏华看了看吴富根,只见他满脸都是阿谀讨好的胁肩谄笑,活像后世的下属巴结领导,这让夏华有些无语,看来,这个吴富根确实有些滑头,不过,他确实十分口渴,因此在接过碗并且说声“谢了”后将碗内清水一饮而尽,顿时从喉咙一路清爽凉快到胃里,接着,又有一盆清水被端到夏华面前,是那个赵萍,她仍然低垂着头,动作显得规规矩矩,这盆水是给夏华洗脸的。夏华实在受不了这种被人伺候的滋味,况且还是这个让他“怦然心动”的赵萍,感觉很不自然,因此连连道谢和推却:“谢谢、谢谢,把水放下,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用凉爽的清水抹抹脸后,夏华感到神清气爽,赵三叔等人都已经准备好了,吴富根点头哈腰地牵着那头骡子走到夏华面前:“夏先生,请骑上来。”


  “啊?我骑这个?”夏华有些吃惊,他看了看周围人,个个都是觉得天经地义由他骑的表情。这么多人,一头骡子,骑骡子自然是“特权”。虽然骑骡子赶路肯定比用两条腿走路轻松,但夏华深感不好意思,他难以接受自己“高高在上地享受特权”,因此在踌躇再三后,他扫视一下其他人,说道,“这头骡子还是给赵家妹子骑吧!她一个姑娘家,柔柔弱弱的,比不上我们男人。”现场除了夏华,一共二十三人,女性只有四人,吴大妹、赵萍、唐大娘、孙喜梅,吴大妹和孙喜梅都处于壮年,唐大娘虽然年龄偏大,但身体硬朗,只有赵萍最柔弱,并且夏华注意到赵萍脚上的粗布鞋已经磨破。穷人家的孩子不但早当家,并且穷人家的女孩等于男孩,赵萍虽然是女生,但她跟她的哥哥弟弟们一样背着大包小包,平时肯定也干各种粗活,因为夏华在她刚才端水时看到她手上有茧,这让夏华对她忍不住产生了一丝恻隐之心。


  听到夏华这么说,众人都诧异不解。赵三叔连连摆手:“夏先生,这如何使得?您可是天阿爷派来相助洪先生的圣灵使徒,我们怎么能让您吃苦受累?小妹又是女娃子,哪受得起您的恩惠…”


  夏华无奈地道:“赵三叔,天阿爷派我下凡是要我相助洪先生建立‘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田耕、人人有钱使’的太平世道,而不是让我像官老爷那样高高在上、作威作福,还有,你那话不对,女娃子怎么了?难道不跟男娃子一样也是亲生骨肉?女娃子更要爱护爱惜嘛!…”


  “夏先生啊,这是我家的骡子,我们给您骑的,您要是不骑,那就给我家大宝骑,怎么能给那丫头骑呢!她又不是我家的闺女!”吴大妹急忙上前插话。


  夏华明白了,这头骡子是赵二叔家的,被牵来给他骑是赵二叔一家讨好他的行为,加上赵二叔一家人和赵三叔一家人穿着的衣裤服装的差别,夏华可以确定,赵二叔家比赵三叔家稍微宽裕一些,毕竟赵二叔家好歹还有一头骡子,赵三叔家可没有。就在夏华为难时,赵萍上前对他低声道:“不了,我走路没关系的,谢谢您。”


  “好吧、好吧!”夏华努力扭头不正视赵萍,“那这头骡子就用来驮东西吧!”


  收拾妥当后,夏华一行人立刻上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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