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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识字


天才微微亮,蜀陵郡的主街就聚集了从各地自发赶来的蜀陵人,上至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孩童。

        他们等在这里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送行。

        晨时已至,大军拔营,赵乾,谢玉,陈老将军等人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前面,后面的部队缓缓跟随。

        当他们进入蜀陵郡时,看到那些主动夹道相送的百姓,他们从放松变为严肃,眼睛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

        整个军队仿佛也被感染,从上至下一片肃静,楼道里不知谁,突然大声高呼,“他们是英雄。”

        一人呼,十人应,百人应,众人齐呼,“英雄!”“英雄!”“英雄!”

        送军千里,终有一别。

        看着渐行渐远的军队,不少人眼中蓄满了泪光。

        蜀陵之战不算双方各自派人骚扰的时间,光蜀陵城两军对垒就用了整整十五天。

        十五天里,要一直为续一支庞大的军队高速运转,后勤部队已快接近极限。

        这时太守刘岸组织了城中剩余的百姓编为后勤小分队。

        城里面的医馆变成了第二伤员治疗地,镖局、武馆等有武力值的负责驻地到城门的物资运输和伤员搬运,其他留在城里的百姓变成了数支清洗队,整理物资和清理战场包括尸体收敛,铭牌登记等等。

        他们见到了血肉模糊的尸体,在床上等待死亡的士兵,墙头上奋勇杀的将士,他们悲伤,他们愤怒,他们感同身受,却只能奉献自己绵薄的力量。

        这时人们的感情是相通的,当一方即将离开,另一方充满了不舍。

        半月后。

        北缘城,木府,两辆马在门口停了下来。

        前一辆马车下来两个人,赫然就是木之夏和晨黎。

        木府从外看比蜀陵郡里的院子大的多,走进院落,正中一条青石板铺成的路指向堂厅,两间垂拱门楼分立于侧,墙面虽然斑驳,但从墙上的装饰可见其潇洒简约的风格。

        里面的侍卫见到自家将军回归,也不言语,只是站住行礼,便继续巡逻。

        来到一间庭院,木之夏介绍道,“这是望亭阁,以后就是你的了。”

        接着他又讲了府里的现状:“我是孤儿,二十好几也没个媳妇”

        “可能我是天煞孤星,注定要孤独终老。”

        “府里除了一匹母马,剩下的就是几个老仆和侍卫,故而没有什么规矩要守。”

        北方的风格外的大,像一匹脱缰的马卷着院子里的落叶在空中肆虐,然后再哗的散落。

        晨黎的心也随着风上下起伏。

        怔怔的看着前面那人的背影:那得用多大的毅力才能平静的述说着自己的悲伤。

        心也随着痛起来。

        一个侍卫疾步进来,抱拳道:“将军东西都搬到止观院吗?”

        止观院是木之夏的居处与晨黎的望亭阁隔了一墙。

        “把上面的一箱搬到我哪里,剩下的都送来望亭阁。”

        “是。”

        不一会儿,箱子就被人抬了进来,旁边还跟了一个头发花白,眉毛稀疏,眼下有着斑斑点点的老人。

        木之夏就转首出言说,“那是府里的管家,你以后有什么需要的都可以找他。”

        管家让侍卫把东西抬进屋里面,自己恭敬的上前见礼,“将军!”“公子。”

        现在的晨黎经过半个月的旅途跋涉,一路走来,跟着士兵们一起吃,一起喝,听他们插科打诨说笑,人已经逐渐放开。

        很自然的拱手弯腰行礼。

        管家躬身侧过一旁,赶紧叫着,“公子折煞老奴了。”

        看着老人诚惶诚恐的样子,晨黎很不好意思,忘记了自己现在是木府的少爷了,就有些歉意的看着管家。

        待木之夏和老管家走后,晨黎进入屋里把箱子打开。

        里面是一些衣服,很新,是木之夏在蜀陵郡买的那几套。

        他拿出一套放在床上,打算沐浴后穿,就在他要把箱子关上时,犹豫了一下,还是从底部抽出了一个小盒子也放在了衣服的一旁。

        穿戴整齐后的晨黎白衣胜雪,双眸似涓涓春水,而那略显稚嫩的脸庞,美得让人窒息,头上独插一根木簪,再无任何一物,恬静而淡雅。

        洗漱好没多久就有老仆敲响了晨黎的房门:“公子,午膳已经好了,将军问你要不要在前厅同他一起用膳?”

        晨黎闻言停下手里整理衣物的动作,打开房门,向老仆点点头,朝垂拱门走去。

        听到脚步声,本已经习惯了晨黎美貌的木之夏,还是被他那一袭白衣给惊艳到了。

        爱美之心人人皆有,就连木之夏这个男人也不能免俗,他毫不掩饰自己对晨黎美貌的欣赏,但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澈和冷冽,没有掺杂着一丝欲望,出口评论道:“眉眼如画,衣冠胜雪,眸如星辰,如果你是女子,那一定是一个祸国的妖妃。就是不知道你以后的妻子能不能接受你比她美。”

        然后哈哈大笑了起来,“希望木府不要出现第二个老年光棍。”

        语气里充满着幸灾乐祸。

        把晨黎脸都笑成了锅底——黑得不能再黑。

        自知理亏的木之夏在吃饭的时候就保持了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美德——食不言。

        吃完饭就打算回去当咸鱼的他,看着身后的小尾巴,突然像良心发现了一样,才记起晨黎是个不识字的人。

        不会说话,又不认识字,当不了文官,也当不了武官,跟人交流都成问题啊。想到这木之夏头疼,决定先把交流这个问题决绝了。

        “要不要识字?”

        走得好好的,木之夏一停,差点让止不住步的晨黎撞在他怀里。

        正当晨黎感慨鼻子从“大、扁、平”躲过一劫时,听到木之夏的询问,头点得跟个拨浪鼓似的,足已见得他对识字期待已久。

        木之夏把晨黎带到云书斋,告诉他这里是书房,以后只要这里没人,他都可以过来学习。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木之夏就拿着一把躺椅坐在云书斋,一边教晨黎识字,一边当咸鱼。

        清晨,月光熹微,细雨绵绵,一辆马车停在了木府前。

        下了马车后,莫商直奔止观院,恰巧碰上管家,得知木之夏在云书斋,就又改道去了书房。

        本来紧绷得像纸糊一样的脸,在触及到晨黎的身影时,瞬间归于平静,换上平时跟晨黎交谈的样子,嘻嘻哈哈的道,“哎哟,我们的小梨子在练字呢?”

        在那半个月的旅途里,晨黎跟木之夏的亲卫队打成一片,不管是上树掏鸟还是下河摸鱼都带着他,还亲切的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小梨子”,其中叫的最欢的就属莫商。

        正在聚精会神临帖的晨黎闻言,放下手,正襟危坐的点点头。

        “拿给莫叔看看。”

        眼睛瞄上递过来的宣纸,莫商的表情瞬间龟裂成两瓣,一副我刚看见的可能是屎,不想再瞧一眼的痛苦模样,反把它压在桌子上。

        感觉自己这样做可能会伤到孩子,打击他学习的积极性,又欲盖弥彰的说:“虽然像鸡扒的字,但才学几天就能写成这样,很不错,很有天赋,继续努力。”

        晨黎还是知道好赖的,字丑不丑,美不美,对比一下就一清二楚了。就如他藏在房间里用来偷偷临摹的木之夏前几天写的几张字,那是拍马不及的。

        为了打破这尴尬的气氛,莫商顺势就把在那悠哉游哉喝着茶的木之夏拉了起来,半拖半拽地推着他往外走。

        他只来得及留下一句,“好好写,我会检查的。”声音在书房里飘荡。

        到了止观院,木之夏轻轻一拍,打掉莫商佯装推阻的手,懒洋洋道:“别装了,已经看不见了。”

        又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在椅子上。

        无事不登三宝殿。

        毕竟莫商最看不得的就是他这副样子了,还曾说过:明明是一个将领,偏偏要做游手好闲样,看多了难受又碍眼。

        虽然话是这样放出去了,但木之夏依然还是莫商的好兄弟兼死党。

        莫商在他对面坐好,看着他道。“京都现在很热闹,有两件大事发生,一件已经尘埃落定,一件有待后续。”

        木之夏挑挑眉,以他对莫商的了解,必然有一件事跟他有关系才会登门。

        想想,今年到现在为止能称得上大事件,又是近期发生的那就只有百朝会和封赏宴。

        百朝会,顾名思义,就是百国来朝拜进贡的盛大国会,每五年一次,今年恰巧是又一个第五年。

        封赏宴,封:封官,赏:赏赐。逢战必论功行赏,这也是封赏宴的另一种体现。

        “蜀陵之战擒鲜卑三王子,今百朝会鲜卑大王子携嘉兰公主来朝,会上大王子跪地请求今上开天恩,饶恕三王子的无知,放其回家,今上驳回了。”

        “会后,大王子留京,上表,奏:愿以嘉兰公主和亲赠百里红妆换三王子回鲜。”

        木之夏的关注点有时候莫名的不上道,就像现在他就很惊奇的说:“百里红妆,鲜卑怎么富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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