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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生一世 2


  苏方婉的母亲,垂着泪说,我们不让方婉回家,是因为她回一次家就吵着要退学,实在不忍心了,就干脆要求她在外面打工挣钱,说家里急用。

  唐健鼻子一酸,想起了金台寺,那个虔诚无比的苏方婉,她的最大愿望竟然是父母平安无事。他给她发短信,为什么?我现在在你老家。

  苏方婉的短信晚上才回过来,不为什么,我怕我还不起你。在学校和你吃一桶方便面时,你知道同学们说什么吗?说我为了一包方便面,都可以出卖色相,这在青春期里,是莫大的伤害。是爱情,就让它纯洁吧,免得落入凡俗,你忍心看到吗?

  唐健的眼泪,滴落在他准备好的两千元钱上,本来这钱是送给苏方婉的父母的,但现在,他有些不知所措。自此,竟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她的电话,唐健打过,空号,打电话问她同学,只听说是毕业之后,一个人去了北京,和任何同学失去了联系。

  唐健想,这辈子可能就是不见了。想起她说过的话,不要对我太抱希望,我只是凡俗世上的一个俗气之人,之所以没有在你面前表现那一面,是因为我还想在你面前留有一份好感,而这好感,就是咱们之间的那块晶莹的东西。或者有一天,你在街边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妇女,提着菜,唱着幸福的曲儿走向自家,那就是我。

  有机会出差去北京,为了省些话费,唐健在街边的小店里打电话,胡同那边,突然就来了那么一个女人,蓬着头发,提着菜篮子,还哼着曲儿。唐健正汇报工作,突然间就停了下来,怔在了那里,眼泪就那样流出来了。

  不是苏方婉。但是,多年前那个笑容,再一次涌上心头。她说过,随着笑容老去的再见,是她回报他的方式之一。这样,感情永远在一个纯洁的点上,没有私欲,没有****,甚至没有****。世间有很多人,就停下来,停在这一个点上,停了一生。

  在婚姻中找到了爱情

  认识她时,他刚和初恋女友分手。也许是急于用一种感情来替代初恋带给他的伤痛,他开始主动追求她,虽然他并不爱她。她很单纯,很快就陷入他刻意编织的情网。她不是很漂亮,但她善良、温柔、勤快。最重要的是,她爱他。一年后,他和她结婚了。

  婚后,一切都顺理成章,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

  因为爱他,她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做的饭很好吃,最普通的蔬菜到了她手里,也能变成人间美味。有朋友到他家做客,看着她干净利落、温柔体贴的样子,都羡慕他找了一个好老婆。

  因为不爱她,他对家里的事情毫不关心,而是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30岁时,他被提拔为公司的副总。

  对此,她毫无怨言,并为他的事业有成而深感欣慰。而他却在想,自己的婚姻完全是一场冲动的惩罚,他再也不可能拥有王子公主般刻骨铭心的爱情了。

  他开始放纵自己,酗酒、抽烟,甚至游戏感情。他认识了一个叫娟的女孩。娟很漂亮,高挑的身材,大大的眼睛,唇红齿白。他们很快就打得火热,经常出双入对。

  他每天很晚才回家,他以为她会生气,但她没有。她熬好了各种各样的粥等他回来。她说,你总是喝酒,一定要多喝点粥,可以解酒养胃。他有些不耐烦,皱着眉头把粥喝完。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婚姻和爱情是分开的,虽然她是他的妻子,但他并不爱她。

  她要出差去,一周后才能回来。结婚三年,这是她第一次出差。晚上,他和娟一起吃饭,唱歌,跳舞,回到家时已是半夜。推开门,房里一片漆黑,他有些不适应。以前,不论多晚,她总是开着客厅的壁灯。那浅黄色的灯光,看到就让人感觉暖暖的。

  他习惯性地走进厨房,揭开锅盖,什么都没有。对啊,她出差了,怎么会有粥呢?他拍拍脑袋,苦笑一声。整个晚上,他都感觉空落落的。酒喝多了,胃像着火般难受。

  第二天,他在刺眼的阳光中醒来。一看表,9点多了。他腾地坐起来,大喊,我的衣服呢?半天没有回音,他才想起来:她不在。

  打开衣橱,第一格,他所有的衣服都在那里。西装挂在衣架上,衬衫没有半点褶皱,就连****和袜子都摆放得整整齐齐。第二格是她的衣服,与第一格的满满当当不同,里面很空,衣服寥寥无几。

  结婚三年,他好像从来没给她买过衣服。他有种羞愧的感觉,自己忽略了她。

  中午,她打来电话,忘记告诉你了,你的衣服都在衣橱的第一格,还有,家里没有粥,你少喝点酒,当心把胃喝坏了!他握着电话,愣了很久……

  晚上,他和娟来到市中心最豪华的西餐厅。娟打扮得花枝招展,穿着他送的价值不菲的名牌时装。看着娟的美丽时尚,他想起她的省吃俭用和那个空荡荡的衣橱,不觉心酸。

  回到家,胃又开始难受,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竟有点想她。他拨通她的电话,问什么时候回来。她说还要几天。快点回来吧!他脱口而出。说完,他一惊,自己这是怎么了?

  那晚,他想了很多。其实,他是爱她的,只是这份爱隐藏在平静的婚姻生活里。

  她回来了,他去火车站接她。看着她从车上跳下来,恬静的样子是如此美丽。他心里一热,快步走上去,把她揽在怀里。

  回到家,她发现衣橱的第二格,多了一些漂亮的衣服……

  “先结婚,后恋爱”,这句话往往被很多年轻人当成笑谈。其实,很多人都是在婚姻中才真正懂得了爱情。

  姑娘,在下已经到青岛

  苏半生说要来这个小城里念书时,我惊得一身冷汗。

  虽然,我和他已经在网上聊了足足半年,且无话不谈,但要知道,那仅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而已。倘若,他真来到这个小城,并与我见面的话,无疑就代表着,我和他之间的那些心间密语,便要顷刻暴露于现实的天光之内。

  莫名地惶恐不已。我跟苏半生说了许多话,告诉他,我所在的这个小城有多么多么闭塞,环境有多么多么恶劣,目的只是希望他能就此打消转学的念头。岂知,他却说了一句让我无法驳回的话。我父母要来这个城市工作,我不跟着他们,你让我去哪儿?

  很久之前,苏半生给我发过照片。那时,他上网不久,又恰好碰到我妖言惑众,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网警,正在秘密追踪一起经济诈骗案。结果,他跟我合作了。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统统发给了我。

  我在电脑这头笑得前仰后合,暗骂,这世界上的傻子还真是不少!接到他照片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丝窃喜。我想,这样的傻瓜,定然是奇丑无比的吧?于是,我怀着恶作剧的心态,点开了它。

  瞬时,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赫然定格在了我的视线里。他的头发黑亮,微微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一双亮若星辰的眸子,把整张苍白的脸,渲染得生动异常。

  二

  苏半生的头像莫名其妙地黑了整整一周。我没有给他留言,即便每次上去,我都心急似火地打开QQ,寻找他的号码。

  我习惯了他的问候,以及略带调侃似的鼓励。甚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无可避免地喜欢上他。但我不愿就这样对事实臣服。更或者说,在我心里,一直都潜藏着无处可躲的自卑。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貌似苏半生这样的男孩,会喜欢上一个身高一米五六,体重五十二公斤的女孩。

  我能清晰地想象出他微笑时的模样。歪斜着脑袋,高耸的鼻梁被扬起的笑肌牵拉着渐近朱唇。这种极富生命力的笑容,仅仅属于苏半生。

  苏半生亮起头像的时候,我正在网吧的靠椅上慵懒地削苹果。他的头像赫然冲出人群,闪着赤红的光,犹如一面胜利的旗帜,在春风中洋洋招展。我永远记得那天,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说,姑娘,在下已到青岛!

  因为这句晴天霹雳,我无意中切伤了手指。我一面按住指头,一面艰难地咒骂苏半生,来了就来了,嚷嚷什么!害我割到了手指!

  话毕,我匆匆起身去了厕所。对着冰凉的水龙头,哗哗冲了半天,而后,在门口的药铺里买了一个廉价的创可贴。

  回来的景状,让我很是感动。苏半生的头像在刺目的显示屏上不停摇摆。关切的语句,压满了整整一个对话框。

  我告诉他,我切伤了右手拇指。他紧接说,不怕,我可以帮你捏笔写字。

  三

  苏半生走上讲台上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课桌里摆弄新买的游戏机。

  班主任鬼使神差地将他安排在我前面的空位上。同桌欢呼雀跃,一个劲儿扯我衣服。我低着头,手足无措地按着游戏机上的黑键,细细聆听他慢慢朝我走来的声音。

  天啊!我真是倒霉透顶。偏偏在他坐下的时候,按开了扩音键。顿时,滑稽的游戏音乐,溢满了安静的教室。

  结果,在苏半生刚来的那天,我便被老师呵斥罚站,狼狈至极。

  下午,苏半生的头像又亮了起来。他好奇地问我,你在哪个中学念书?要不,咱们见面吧!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我不想让他知道,早晨那个被罚站的女孩,便是他时时惦念的“一路开花”。

  他没再多问,开始和我说一些有趣的话题。我问他,刚到学校,有作自我介绍么?他笑笑,当然,还被一个女孩吓了一大跳!

  我心怀忐忑地问,为什么呢?他说,我刚坐下,她的游戏机就响了。她可真大胆,上课都敢打游戏。不过,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是那么自信。因为,我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在躲闪。好像,好像有一点点自卑。

  我的眼泪霎时翻涌而来。我起身在外面走了走,接着回来问他,那你对这个女孩的印象怎么样呢?她是不是奇丑无比?

  殊不料,他竟说,她长得其实不丑,挺可爱的,眼睛特大,像个卡通人物。要是能再自信一点的话就更好了!我多想对苏半生说谢谢。那么多年,从来没有一位异性朋友夸赞过我。我并不是为这样的褒奖所感动,而是,为那一份陌生的宽容和善良。

  四

  骆城城的出现,打乱了我与苏半生的交往。当我再三核对,也无法登上QQ,继而又听到骆城城与苏半生交往的消息时,才恍然明白其中的原委。

  计算机好得出奇的骆城城,不但长得漂亮,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兴许,只有她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苏半生这样的少年。

  我险些忘了,第一次在网吧里见到苏半生照片的时候,骆城城正在旁边的冰柜里挑汽水。毋庸置疑,她看到了那时一脸阳光的苏半生,赫然在我的好友列表里。

  班里开始疯传关于他们的消息。我想,骆城城已经爱上“一路开花”这个名字。而苏半生,也对她的身份,深信不疑。

  我把另一个QQ上的宠物打开,看着它,慢慢地死去。苏半生不知道,见到他的第一眼之后,我便领养了这个宠物。它的名字,也叫苏半生。只有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才能肆无忌惮地勇敢一些。

  苏半生载着骆城城从我身旁擦过的情景,我想过很多次,做了很多次准备,可还是觉得有些猝不及防。我站在马路中央,看一脸喜悦的骆城城隐藏在苏半生的白衫后面,对着我隐隐回头……

  我想,我该在这样的现实中一直卑微下去。可惜,一张小小的校报,却掀开了三人之间的战役。那是一首用我真名书写的短诗,诗里,有两个隐藏的名字。

  苏半生回头看我,我惊得不知所以。当他见到那条仍旧在我右手拇指上清晰的疤痕时,才喃喃地说了一句,原来,真的是你。

  我不曾想过,事情竟会如此百转千回。当苏半生勇敢地将我载出一个夏季,我才知道,自己心中那段自卑而又怯懦的初恋,早已如轰隆隆的地铁般,开向了青春的深海里。

  离草

  1

  他问过我,若要给这爱情写一副挽歌,你要怎样落笔。

  那天的古巷黄昏悠悠,他的声音轻软地落在我的耳膜上,跟寒冰一样刺骨。

  2

  我知道,便是那时夜雨注定要离开。他当时笑得从容又落魄,长睫毛下似有花影重重遮住了心事。幽深的古玉展厅人迹寥寥,夜雨那日穿着天青色的棉布衬衣,远望去似一副画。从久远的古时走来的男子,有着精雕细琢般清朗绝世的容颜,眉宇间的锐气带着清冷和凄迷。

  “你希望我怎样写?”我问。黄昏在屋角泻了一地水蓝色,景色绝美,人也绝美,只差一份寥落极致的心情,这一刻便成为千古绝唱。

  “只要不是什么让人流连千遍的苦情句子,看了让人心伤。”夜雨的笑容里透出凄楚,然后他说,可是我知道,你能把挽歌写得绝美。

  “美的东西若看了也会痛得极深。夜雨,这道理你可懂?”

  因为怕失去,怕得不到,怕一切只是过眼云烟。

  夜雨没有回答。夜色席卷而来,和尚未退去的黄昏相融,是一种发出暗淡白光的深蓝。风吹过弄堂式的展厅,庭院中池里的莲花香细细飘来,夜雨说,“白莲开了也是极美,看看去吧。”

  八月残夏,一池碧水里的莲花只有几朵还亭亭立着。月光倒映在池塘中,静谧里波光粼粼。

  “夜雨,你说爱情是不是应该这样,平淡生活之间欢喜如星光闪烁,如同这月下池水。”

  他撩起手摸摸我的额头,指尖冰凉。

  “小家伙没有发烧,今天怎么这么多愁善感了。”

  额头上濡湿,是夜雨指尖的汗不小心蹭在上面。我看着那抹故作轻松的微笑,月色溶溶下如同一个即将消散的幻觉。

  “挽歌怎么写我还不知道。可是要用绢帛,要用柳体。”我笑了,直直看住夜雨的眼睛。

  不知道我的笑容是不是过于决绝,夜雨那刻的眼神里竟也闪烁出万分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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